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为校直属二级单位,是在我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粤港澳世界一流湾区建设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由我国环境生态领域著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志峰教授于2018年广东工业大学建校60周年之际创立并担任名誉院长。2019年,由杨志峰院士领衔的“湿地系统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团队”获“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资助,重点研究粤港澳大湾区湿地系统水质改善、生态修复与多维调控理论及技术应用。因团队科研和发展需要,拟招环境项目总工程师1名、生态修复工程师各1-3名(非事业编制),工作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如下:
一、环保项目总工程师(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方案的确定,包括对外技术交流和技术支持等,进行技术沟通,掌握污染治理先进技术;
2、负责项目设计工作:技术方案、施工图纸审核,负责对项目调试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
3、组织解决生产、施工中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统筹团队产业化项目施工成本监控及成本核算工作;
4、分析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为团队现有产品提升和新产品开发方向提供专业意见;
5、负责编制、审核各类设计规范和指导手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支持工作;
6、团队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要求
1、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工等相关专业;
2、 熟悉国家、地区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3、 熟悉环境相关工艺技术知识技术知识等,了解污水处理工艺、固废处理工艺,并对相关环保设备结构性能及土建等有一定了解;
4、具有一定的技术前瞻性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行业内10年以上工作经验,高级工程师职称;
5、 担任过重大治理类项目(如废水处理、生态修复等)技术负责人者优先。
二、生态修复工程师(1-3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
2、根据现场踏勘及现状基础资料,判定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项目修复方案设计及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
3、负责为修复工程提供技术支持,按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学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等相关专业;
2、熟悉水生态治理工程领域的相关工艺,熟悉相关设计规范;
3、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各级规划单位、环境科学研究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工作时间及待遇
1、聘用制职员为非事业编制,拟录取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经团队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2、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按《广东工业大学聘用制职员管理办法》执行,主要包括岗位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
3、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待遇面谈。
四、申请程序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 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ieee@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三) 报名材料
1、《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官网(ieee.gdut.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事项后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拟录用人员需能尽快到岗工作。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港澳及国外留学人员一般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